创作是指作者以自己的智力、劳动、技能创造作品并获得著作权的方式。在这种方式下,作者本人是作品的创作者及著作权的权利人。这种方式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作家、画家、音乐家等人以自己的智力、劳动、技能及时间等因素为代价而取得的著作权。权利的持有者为作者本人,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70年。
委托创作是指委托人(包括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、机构负责人、单位领导等具有委托权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和其他组织或个人)与受委托人之间依法签订的合同,将特定的创作任务委托给受委托人,受委托人完成创作任务并获得著作权的方式。在这种方式下,创作者为受委托人,委托人为著作权的权利人。这种方式最常见的形式是企业或个人委托专业的设计、制作、创作或翻译等任务进行,而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为委托方。
法定采用是指法律规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对作品采用后,作品的著作权人即为依法采用单位或个人,著作权的权利就随之转移给了依法采用单位或个人。这种方式下,权利人为依法采用单位或个人,创作者不再为著作权的权利人,但创作者对其署名权和起草内容有一定的说法。这种方式最典型的情况是将作品用于公共利益,例如图书馆采用出版物、广播电视台采用音乐影视作品等。
总之,著作权的取得主要来源于创作、委托创作和法定采用三种方式。无论哪种方式,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。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,才能有效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。因此,著作权的引用和使用需要遵循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规定,对于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,不仅会给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,而且会削弱创作积极性,妨碍知识和文化的传播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