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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不能取得著作权
时间:2023-06-30    访问量:0

一、自然现象、常识、公式、语言、数字及数据

尽管自然现象或常识是对我们有用的知识,但是它们并不属于某个人的原创,也不涉及特定的思维操作或创意过程。因此并不能被视为 " 著作 "。

公式、语言、数字和数据是通过人类智慧的积累所获得的,也不能被认定为著作权范畴内的内容,因为这些并不是作者有意创造出来的。

二、标志、商业名称等商业符号

商标、商号、专利等商业标志,虽然可能涉及创意和努力,但它们都是属于商业运作系统的组成部分,所以不可以获得著作权。这些符号属于商誉的组成部分,与著作权没有直接关联。

三、制度、程序、方法

制度是指公司、学校等机构制定的常规程序,它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,但不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。这也是因为它们是属于特定机构的规定,不属于个人原创。

程序和方法也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,因为它们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内容,而是工作流程中的步骤。

四、制作方法、技术、理论

制作方法、技术和理论等内容,虽然可能是某些人的独立成果,但由于它们是属于特定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内容,所以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。

例如密码学、经济学等,这些领域的理论和技术是有限制性的,不是单一个人可以独立完成的,因此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。

五、照片、信息资料

照片和信息资料是可以拍摄或者采集到的,不属于著作范围内。虽然照片和录音、录像等内容需要一定的技术和艺术创意才能完成,但是这些并不是独立、有创造性的思维过程产生的作品。

综上所述,虽然著作权是通过员工本身的劳动成果和独立创造获得的,但著作权并不包括以上内容。这些不能被视为著作,从而也不能享有著作权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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