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准备工作
1、确定登记注册作品的类型:版权登记注册的作品类型诸如文学、艺术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摄影、影视等。
2、准备登记注册作品的材料:
(1)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、创作声明(含署名或匿名声明)、委托声明、协议书等;
(2)身份证明材料,诸如身份证、护照等;
(3)作品表现形式材料,诸如手稿、打印稿、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;
(4)缴纳登记注册费用。
3、制作作品说明:登记注册作品需要提供作品的详细说明,诸如作品名称、创作者、创作时间、创作地点、表现形式、内容说明等。
二、提交登记注册材料
1、在线提交:登陆国家版权局网站,在版权服务栏目下选择“版权登记”,在线填写并保存登记注册信息,上传作品材料。
2、邮寄提交:将准备好的登记注册材料邮寄到国家版权局。
三、受理与审查
1、材料受理:国家版权局收到登记注册材料后,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登记注册要求。
2、审查结论:国家版权局对作品进行审查,如全部符合登记注册要求,则发出版权证书,反之将告知登记注册失败的原因。
四、登记注册费用
作为作品版权登记注册的必要程序,需要缴纳版权登记费用。国家版权局的收费标准并不固定,具体费用视作品类型、工作量等情况而定。
五、登记注册保护期限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规定,作品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,50年。50年后,作品版权保护期限届满,作品进入公共领域,可以自由使用。
总之,作品版权登记注册是保护作品版权权利人的有效手段,通常需要费用、时间和文献材料等多种准备工作。切记,版权登记注册费用并不等同于版权的确立,版权的确立是由著作权法赋予的,版权登记注册只是一种证明手段。
